依環境教育法規定︰每位教職員工每年須上四小時的環境教育研習,凡是未依法辦理的單位,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請各位教職員工能依規定接受四小時環境教育。 說明: 環境教育研習取得積分方式,相關訊習請參考以下4個附檔。
- 檔名1: 環境教育-網路學習(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環境教育網路學習01.pdf
- 檔名2: 台北e大網路學習操作方式 環境教育研習02.doc
- 檔名3: 台北e大網路學習操作方式- 研習時數核發設定 環境教育研習03.doc
- 檔名4: 環境教育簽到單 環境教育簽到單04.doc
※備註:若各科有辦理科遊,遊玩地方關於環境、環保類的,可以告 知衛生組,將可納入環境教育時數,簽到單請自行下載(請事後 將簽到單交給衛生組並另mail照片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