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辦法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陽光獎學金學生成績進步及優良獎勵辦法
96.09.01訂定
壹、計畫目的:
獎勵本校學生努力向學,提升讀書風氣,強化學生自我挑戰與追求成長,特訂定本辦法。並定名為:陽光獎學金。
貳、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協辦單位:總務處、本校教育基金會
參、經費來源: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
肆、評選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
二、由註冊組依據全校學生入學與在校歷次定期考(高三包含模擬考)成績,以多元迴歸方式,計算各生之成就表現,其成就指數達一定標準者。
三、為使學生維持追求穩定成長的動力,進步獎之給予將參酌前次的進退步指標。若前次退步多,則此次得獎之機會必較低。
伍、設置獎項與評選方式:
共分五種獎項,統一由註冊組主動計算,教務主任審核,並於集會場合公開頒獎。
一、期中考成績進步獎:由註冊組透過多元迴歸方式,統計全年級學生該次期中考成績,總平均預測值的殘差進步達2個標準差以上者符合甲種資格,進步達1.5個標準差以上者符合乙種資格。
二、模擬考成績進步獎:由註冊組透過多元迴歸方式,統計三年級全學年學生該次模擬考成績,總平均預測值的殘差進步達1.5個標準差以上者,符合評選資格。
三、全校期中考成績優良獎:每年級每次期中考總平均全校前六名(高二、高三分類組各取兩名)。
四、各班期中考成績優良獎:每年級各班期中考總平均第一名,如果班上第一名同學已獲全校成績優良獎項,由該班第二名同學遞補。
五、奮發獎章:同學在學期間集滿四張進步獎獎狀,於畢業典禮時頒發奮發獎章。
陸、評選時間
一、定期考:每學年頒發四次。(每學期第一次與第二次期中考共四次,高三下學期第二次期中考因作業不及,不頒發)
二、高三模擬考:第二次至第五次模擬考,共四次。
柒、評選名額及獎勵方式:
各獎項除製作獎狀外,並頒發現金(80%)%u53CA圖書禮券(20%)%u9F13勵,分配金額如下表。獲獎金額在一千元以上於朝會時公開頒獎,獲獎金額在一千元以下者由導師代為轉頒。
獎學金名稱 | 種類 | 金額 | 名額 | 考試次數 |
---|---|---|---|---|
期考進步獎 | 甲種 | 2,000 | 15 | 4 |
乙種 | 500 | 30 | 4 | |
| ||||
獎學金名稱 |
| 金額 | 名額 | 考試次數 |
模擬考進步獎 |
| 2,000 | 15 | 4 |
| ||||
獎學金名稱 | 種類 | 金額 | 名額 | 考試次數 |
各班成績優良 | 各班 | 1,000 | 15 | 4 |
| ||||
獎學金名稱 | 種類 | 金額 | 名額 | 考試次數 |
全校成績優良 | 全校 | 3,000 | 6 | 4 |
捌、計畫實施建檔與基金管理:
一、獎學金簽領清冊:清冊需簽會出納、會計、校長,最後由註冊組獎學金業管幹事建檔保存備查。
二、獲得金額2000元以上獎勵之同學,需於獲獎通知後一週內,撰寫約500字左右學習心得電子檔,由註冊組製作成網頁,提供其他同學參考學習。
三、每學年追蹤並分析獲獎同學後續學習狀況,作為計畫調整依據。
四、本獎勵金委託本校教育基金會代管,設立專帳,如年度有結餘則可滾存供次年度使用或提撥作為充實本校圖書設備之用。
玖、本辦法經簽請校長核定,轉陳獎勵金提供人認可後實施,修正與補充時亦同。
附註:
捐款人林校友留言:歡迎宜中優秀畢業生選讀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前 台北工專)。北科大校方頒給的獎學金有:每人100萬(70級分以上);及每人20萬(65級分以上)兩種,僅發給優秀高中生選讀北科大之大學部學生。
另外,林校友每年捐給北科大3000萬元獎助學金,其中1800萬元於2008年開始專用於碩、博士生,專供「由北科大大學部升學本校」之碩士生(每人40萬)及博士生(每人66萬)之獎學金。
優秀高中生來北科大讀書有機會從大一至博士畢業全程領取高額獎學金(每月約2萬),不必依靠家庭經濟支援,大幅減輕,甚至免除父母負擔。